# 聚客蜂平台入驻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提供聚客蜂平台服务的法律实体上海多维度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维度”/ “聚客蜂”或“甲方”)与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聚客蜂平台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乙方”、“您”、“商家”或“商户”)共同缔结。

甲方在此特别提醒乙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对于本协议中加粗提示的相关内容,乙方应重点阅读)。

甲方同时提醒乙方应审慎考虑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果乙方点击“接受”或相关确认、接受按钮(前述按钮的具体表述可能会做适当调整),即表示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同意协议全部条款的内容并接受其约束。

一.定义

1.1 “聚客蜂平台”:是指由甲方独创和自主开发并运营的互联网平台,甲方拥有“聚客蜂”的全部知识产权。

1.2 甲方旗下其他品牌,是指权利归属于甲方的其他商业品牌,包括但不限于【爱抢购】、【觅食蜂】、【回头吃】。

1.3 甲方合作伙伴,是指由甲方开发的合作伙伴或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天猫、淘宝、阿里巴巴集团等合作伙伴。

1.4 “用户”也称“买家”:指通过甲方旗下品牌渠道与商家进行交易的消费者。

1.5 平台账户:又称为“商家账户”,是指聚客蜂为完成注册的商家分配的使用权限账户,商家须将用户名和账户密码匹配使用后方可登录进入商家后台系统界面,使用相关平台服务;平台账户密码由商家自行设定和更改,商家应妥善保管其平台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商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转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平台账户。

1.6 平台服务:是指多维度通过聚客蜂平台向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商品交易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以上服务在本协议中统称“平台服务”)。

1.7 “商家”可称为“平台商家”或“商户”或“平台商户”:指符合聚客蜂平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注册并入驻平台的经营实体;在本协议中,商家特指乙方。

1.8 商品:为表述便利,本协议所称的“商品”包括商品和服务,如餐饮店铺实物套餐、餐饮就餐服务、其他有形和无形的服务等。

1.9 订单金额原价:即起拍价格,本协议中所涉订单金额原价或原价描述,皆为该释义。

二. 合作模式

2.1 商家可通过甲方向甲方/甲方关联方及合作伙伴的用户提供商品、服务、套餐活动以及优惠信息等内容,商家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2.2 商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任何对其适用的规定,不得利用甲方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者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等,商家应就其实施的与本协议有关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3 商家同意利用甲方自主开发和运营的“聚客蜂”平台进行市场推广和商品销售。

2.4 商家同意甲方可以出于履行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甲方旗下其他品牌或甲方开发的合作伙伴的平台进行市场推广和商品销售。

2.5 调整商品展示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商家的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调整商品的展示位置。

2.6 商家数据的使用:商家知悉并同意:对于商家因入驻、经营需要、行使或履行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权利义务而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信息或数据,以及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数据、店铺或商品评价数据等,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甲方均有权合理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据该等信息或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且甲方无义务返还商家。同时,甲方无义务就获取、备份、处理、使用前述信息或数据向商家支付任何费用。

2.7 商家信息的披露:商家知悉并同意:甲方有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商家的信息和资料。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有关协议和规则、国家生效裁判文书或者与交易有关的消费者的合理请求披露商家的信息资料,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8平台服务费用的说明:

2.8.1商家知悉并同意:平台具体的合作服务费用说明,在具体的合作项目中有约定的,适用具体的合作费用约定。

2.8.2 就合作的费用有其它相关规则、政策或规定的,适用其他相关具体的规则、政策或规定。

2.8.3 平台保留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变更费用规定条款、结算方式的权利。平台实施新的收费政策、结算方式前,将公布有关内容事项并通知商家。届时如果商家不同意的,商家有权在当期服务期结束后,停止合作。同时,平台有权在当期服务期结束后,停止向商家提供相关服务。

3. 商家经营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交

3.1 商家经营资质

3.1.1 商家保证其为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并具有经营本协议项下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

3.1.2 商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在甲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属合法经营,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具体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准):**主体资格证书: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实际经营人的身份信息、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以及其它商品与服务交易所必须具备的合法资质文件等。**上述证明文件应上传至甲方平台。

3.2 证明文件提交

3.2.1 证明文件提交:商家欲使用平台服务,必须根据甲方平台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并配合甲方核验相关文件。

3.2.2 如商家证明文件有更新,商家应将更新后的文件自更新日起的30日内提供给甲方。如商家提供虚假、失效文件,或未及时提供更新后的文件,或甲方认为商家证明文件存有其他可能影响商家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和/或注销商家平台帐户。

3.3 证明文件有效性保证

商家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商家资质证明文件虚假或失效等原因而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处罚,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包括其关联方、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赔偿全部相关损失。

4. 商家声明与保证

商家在使用甲方的过程中,承诺并保证以下事项:

4.1 合法合规性保证

4.1.1 商家保证其符合甲方平台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保证甲方可以通过注册资料中的联系方式与商家进行联系。

4.1.2 商家同意,商家有义务在相关注册资料实际变更时立即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1.3 商家完成注册流程后将获得甲方提供的平台账户用户名,商家自行设定平台账户密码。商家应妥善保管其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平台账户,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4.1.4 商家承诺,其发布于甲方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要求,不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存在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4.1.5 在本协议前款约定的许可使用权授权期限届满后或本协议被提前终止或解除后,对于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在授权有效期内已经使用的商家的各类信息,商家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无需更换、收回或处理,并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4.2 诚信经营保证

4.2.1 商家保证其在使用平台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2.2 商家知悉并同意:甲方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仅向商家提供销售平台和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全部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商家所销售商品和所提供服务相关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服务提供等全部事项,以及由该等事项引发的对用户或第三方的责任,应由商家自行承担。

4.2.3 商家保证其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规定,并符合社会公共政策及公共道德的要求;如有违反该等规定和要求,商家应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2.4 商家承诺其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在甲方宣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商品销售,且该等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商家行为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调查,商家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4.2.5 商家承诺对其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规则的信息应予以立即删除。

4.2.6 商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如复制、翻译、展示等形式)使用商家公示于平台的各类信息,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载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权”),且甲方有权就该许可使用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行为等的再授权。

4.2.7商家保证维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如商家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声誉的言行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视情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4.2.8 商家不得以任何手段利用甲方平台规则漏洞或系统漏洞,通过虚假交易套取平台积分、红包、补贴(即刷单套券),或者获取虚假商品销量或商品信息、虚假好评、虚假信用评价等不当利益,或者恶意损害其他商家或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3 商品兑换义务的保证

4.3.1 成功抢购或购买到商家提供商品/服务的的用户,将凭甲方“甲方”移动互联网平台系统在甲方用户手机中生成的订单验证码到商家指定的场所(以商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为准)直接进行消费。甲方或甲方旗下其他品牌及合作伙伴的用户订单验证后,商家应无附加条件地服务甲方或甲方旗下其他品牌及合作伙伴的用户前来消费(包括但不限于领取商品、现场食用、以及享受现场的服务等)。甲方用户在商家场所消费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视为商家的顾客。

4.3.2商家应确保前来消费的甲方或甲方旗下其他品牌及合作伙伴的用户获得商家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如商家无合理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变相拒绝或更换服务内容等方式)拒绝前来消费的用户,商家应按照订单金额原价的双倍赔偿用户,同时赔偿甲方等额的违约金,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商家承担。

4.3.3 商家应确保商品/服务能及时供应;如商家断货且不能及时供应,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电子邮件亦可,但需要确认甲方指定人员已经收到),并应确保甲方用户未过有效期的订单仍可正常消费或经用户明确同意后,以与原商品或服务原价等价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替换。否则将视为商家违约,商家应按照订单金额原价的双倍赔偿用户,同时赔偿甲方等额的违约金,上述相关费用均由商家承担。

4.3.4 商家应在其经营场所,保障甲方和甲方旗下品牌及合作伙伴的用户便捷、有效进行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兑换。商家应在其经营场所公开的显著位置,放置并展示甲方的兑换窗口或兑换指引说明等。

4.3.5 如商家有停业、装修、转让等变动,必须在相关变动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商家因上述原因致使甲方用户无法在商家指定场所消费的,应对用户的交通费用进行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以用户实际交通支出为准,上述补偿费用由商家承担。

4.3.6 商家同意,商家有义务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预约服务,当用户在线发起预约申请后,商家应及时按照用户的预约时间,安排接待,保障用户能在约定时间进行商品的兑换并享受商家服务。如甲方发现或用户反馈商家违背预约承诺的,视为商家违约,商家应赔偿甲方及用户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包括用户的订单损失、交通费用和其他合理支出等)。

  1. 买家保障

5.1 买家保障内容

在商家通过甲方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用户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家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5.1.1“如实描述”义务,指对上传于甲方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

5.1.2商家在发布商品信息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均属于“商品描述信息”,买家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

5.1.3商家不得销售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商品和服务。

5.2 如商家无故拒绝为买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或者买家所享受的产品或服务与商家承诺不符,或者产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家申请退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将相应款项退还给买家,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商家赔偿。商家须予以退款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2.1 买家未能获得按照甲方实际成交价格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5.2.2 商家实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与其在甲方介绍的商品和服务不一致的;

5.2.3 商家无故拒绝提供通过甲方与买家约定的商品和服务的;

5.2.4 商家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因上述原因导致用户申请退款或者平台进行退款的,商家应额外对用户承担订单金额原价双倍的赔偿,并赔偿甲方等额的违约金,上述相关赔偿及费用均由商家承担。 如消费者同时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理理由发起索赔的,商家应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6.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在现有技术上努力维护整个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家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6.2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甲方没有义务对所有商家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实质性的审查。

6.3 如(1)有权利的第三方通知甲方,认为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2) 商家或有权利的第三方向甲方告知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3) 甲方发现某个具体商家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4) 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应进行审查的情况。

则甲方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若确认相关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甲方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停止对该商家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如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关民事法律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告知并移送相关国家部门或机构。

6.4 甲方有权对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家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家店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取消活动和推广资格等限制性措施或处理。

6.5 对于商家在甲方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甲方有权在不通知商家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 (2) 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3) 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4) 甲方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5) 甲方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6) 甲方有理由相信属于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甲方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7) 甲方收到第三方发送的律师函要求删除涉嫌侵权的商品信息; (8) 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应采取限制性措施的信息。

6.6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家。此种情况下,商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相关内容。

6.7甲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平台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甲方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甲方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平台服务随时可能因甲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系统维护而暂缓提供;商家或其他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若因信息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等而产生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7.协议的终止

7.1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除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协议。

7.2 甲方的单方解除权:

如商家违反甲方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甲方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并限制或取消商家的后台使用权限。甲方的单方解除权有其它相应规则或约定的,同时适用具体的规则或约定。

7.3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7.3.1协议终止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没有义务为商家保留甲方平台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终止协议后,甲方对上述情况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3.2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商家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包括对已经产生的订单的兑换义务、服务提供义务等),商家必须完全、独立地承担且不因协议的终止而有任何减轻或免除。

7.3.3 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保留该商家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家在协议终止前在甲方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8. 甲方主体的联系地址

本协议下所规定的商家对甲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甲方收悉为准: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100号上海科创中心2号楼207室

收件人:上海多维度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客蜂项目部组(收)

9. 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

9.1 商家应保证不对甲方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和出于非本合同履行目的的利用;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商家不得以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工具或方式使用在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9.2 对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应对其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非公开信息等秘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秘密信息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

9.3 因秘密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或因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秘密信息,披露方不承担责任;原秘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9.4 本合作协议项下合作过程中由甲方提供或来源于甲方的素材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字号、商标、专利、文字、标识、软件、技术、程序、数据、文档、海报、图片、视频、设计、物料、印刷品等)中涉及的商标、版权、域名、专利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甲方及/或其关联方所有;甲方相关的其他标识、徽记、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客户资料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交易数据及相关信息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甲方或其关联方所有,前述知识产权包括衍生自前述该等素材和内容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以下统称“甲方知识产权素材”。

**9.5 商家承诺,除非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和书面授权,商家不会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素材,否则视为对本合作协议的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要求商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律师费等)。**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9.5.1擅自使用或改变对甲方知识产权素材的使用方式、设计样式或使用场景;

9.5.2擅自将甲方知识产权素材提供、披露、出租、出售、转让或转授权给其他第三;

9.5.3擅自对甲方知识产权素材实施复制、修改、转载、汇编、发表、出版、还原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码等的行为;

10.5.4擅自使用与甲方知识产权素材相同或相近的素材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标、版权、域名、专利等权利注册或登记申请;

9.5.5擅自使用与甲方知识产权素材相同或相近的素材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进行任何形式的企业或其他主体登记、网络账户注册等相同或类似行为;

9.5.6擅自对外发布或传播任何未经甲方事先确认的宣传素材、文案和内容;

9.5.7其他损害甲方知识产权或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

9.6 商家保证严格依据本协议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保护用户(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9.6.1 确保通过合法渠道获取、使用和保存用户信息,并保证不在a)违背用户真实意愿,或者b)未通过甲方审核或用户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向甲方用户发送任何性质的商品推荐、推广信息等;

9.6.2保证不会将从甲方平台获取的任何用户信息或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甲方平台用户信息;

9.6.3保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获取、使用、传播甲方平台用户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用户信息、支付信息、甲方其他商家展示于甲方平台的信息等;

9.6.4如商家违反上述承诺,需赔偿由此给甲方、甲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单方解除本协议,终止与商家的合作并追究商家的违约及侵权责任。

9.8 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不应协议的终止而免除。

10. 反不正当谋利

商家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甲方均有权终止向商家名下部分或所有商家店铺提供服务,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所意图谋取的利益价值的2倍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商家赔偿甲方未被弥补的相关损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特别声明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甲方为商家在甲方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甲方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家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通过甲方平台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家自行承担。

12. 有限责任

12.1 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等的保证,声明或承诺。对平台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甲方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2.2 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家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家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12.3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商家违反本协议的各项约定,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13.2 商家应赔偿由于使用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家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3.3 违约认定: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商家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在本协议及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程序和标准。甲方有权依据商家的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以及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习惯、商业/行业习惯、生活常识等因素来判定商家是否构成违约并采取处理措施,商家有义务及时对其交易异常、数据异常现象及涉嫌违约行为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甲方有权对商家举证的材料和解释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商家保证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13.4违约责任:商家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商家应赔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损失。上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消费者流失损失、商誉损失、以及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为减少损失、防止损失扩大、固定证据或者追究商家相关法律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一切有关费用和支出。商家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及/或其关联方商誉受损的,还应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消除影响,消除影响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新闻媒体上刊登声明等。

13.5 商家违反本协议约定及/或平台规则之规定,按约需赔偿消费者的,甲方有权直接赔偿,相关赔偿费用由商家承担。

13.6 商家严禁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买家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甲方在线达成的交易;否则将视为商家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偿就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相关损失。

13.7 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甲方平台的正常运行;若甲方发现商家实施有损平台系统安全、稳定的行为,有权立即停止商家的账户权限,并立即删除所有有害信息、数据等,商家应对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3.8 如商家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商家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商家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4. 协议内容及生效

14.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属文件、补充协议、其他聚客蜂内的商事合作协议,以及所有甲方应用或后台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相关平台具体规则、平台规范、规则解读、实施细则、通知、公告等(以下统一简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正文、附件与平台规则冲突的,以发布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协议正文、附件与平台规则可相互做体系性解释,相互补充。

14.2 商家在使用甲方平台的各项服务(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时地修订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或制定新的平台规则、附属文件;该等修订和新制定内容,自其在甲方发布时起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商家不同意本协议、相关修订或新制定内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商家登录甲方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商家接受本协议及其修订、新增的内容。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平台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14.3 若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效力。就无效或不具有可执行性的条款,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与各方经济目的最为接近的、有效可实施的条款进行替代。

14.4商家签署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本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即必须经过甲方对商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同时,商家应认可甲方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甲方评估、判断为准。

14.5 条标的作用: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作参考使用,不界定、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描述及解释

15. 协议期限

15.1 本协议在符合本协议14.4 条款约定的条件时即告生效。

15.2 您应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平台提交相关商品信息并选择具体合作内容。

15.3商家同意,如商家自本协议生效后在有效推广服务开通期限内/或商品未按照约定的数量完成全部的有效兑换前提出解除合同,视为商家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协议内容。如商家无法继续履约的,商家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商品价格和数量,就未履约部分的商品,按照表格约定的商品原价和数量,向甲方赔偿相当于上述商品总价值双倍的违约金。

15.4 本协议自您确认同意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同时,如商家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和权利的(包括但不限于发出续期邀约、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继续提供推广商品、继续使用服务等),且甲方未表示异议的,则本协议自动无限期续期。

15.5 协议期满、终止、解除后,乙方仍应履行已产生的相应义务并承担协议期限内的相关责任。

16. 争议解决及其他

16.1 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上海市徐汇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变更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16.2 平台与买家的管辖约定。商家了解并确认:甲方已另行通过《用户服务协议》与买家约定,对于因《用户服务协议》而产生的或者与该协议有关的争议,若甲方为争议当事人之一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且各方一致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排除《用户服务协议》中该项管辖条款的适用;如商家自行发布或与用户约定的网络购物合同管辖条款与《甲方用户服务协议》约定的管辖条款冲突的,以《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16.3 如双方因争议导致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介入的,或在在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仲裁、执行)期间,甲方有权自收到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通知之日起,暂停向商家提供任何平台服务。

16.4 甲方于商家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约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家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的弃权。

上次更新: 2022-8-4 3:02:30 PM